买方作出以下行为之一,即表明其接受我司订购合同的规定,包括本条款:
(a) 在合同复印件上签字,并盖章回传;
(b) 接受所有或部分产品的交付;
(d) 为所有或部分产品付款;
(e) 以其他方式表明买方接受本合同
公司在买方接受之前任何时间,都可以撤销其出售产品的要约,我司合同包括以下要求:
产品修改:
目录中的产品有可能会停产,升级或作部分设计改变。恕不另行通知。
产品报价:
以人民币做计价单位,包含13%的增值税,不含运费。(深圳交货)
付款方式:
银行电汇/转账,现金。
发货时间:
到款或确认订单后,有库存的当天可以交货,无库存的交货时间约2周,最终交货时间以我司最终确认为准。
退换货物:
收到货物10天内,首次开箱使用,即发现质量问题,并由深圳泰嘉质量检验部门鉴定确认,给予退换。在保修期内,在正常使用情况下,发生质量问题,我司会根据情况给予维修或更换。如果不存在质量问题或过了保修期,所有的费用(如运费,检验费)由客户自己承担。